一则“一家8口被困荒漠”的消息冲上热搜。网民在庆幸被困人员平安获救的同时,也对该8人的野径表示强烈不满,引发了网友对野外救援的讨论。
8月6日,青海海西州警方接到报警称,其母亲等一行8人从广东自驾到青海火星营地游玩,疑似被困在315国道冷湖方向无人区,已失联28个小时。车上有两个成人、4个老人和2个孩子。茫崖、大柴旦两地警方投入50余人,加上无人机、装载机等装备连续18小时的艰苦搜救,8月7日,一家8口全部安全救回。
根据后续的报道看,8名被困游客自驾商务车前往火星long8国际官方娱乐平台营地游玩,途中迷失方向后驶入未开放积沙路段导致陷车,之后弃车求助。被发现时,弃车的6人只剩1瓶矿泉水、食物已几乎吃光;外出求援的2人处于半脱水状态。
8名被困游客的遇险,属于自甘冒险的行为,如无特殊情况,出现损害后果时应自行承担责任。首先,一行人驾驶的商务车不具备越野功能,而且对当地的地形路线了解不清,又严重缺乏户外经验和安全意识,才导致此次被困事件,这属于典型自甘冒险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如无特殊情况,出现损害后果时自行承担责任。
有人质疑,此类野游遇险的无知行为岂能肆意占用公共资源?虽然,根据《旅游法》第82条的规定,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有救助义务,但耗费的资金、设备、人力仍然不少,这些都是公共资源。在此次被困事件中,茫崖、大柴旦两地警方投入50余人及无人机、装载机等装备连续18小时搜救,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有网友呼吁,对这类冒险行为应收取救助费、罚金等等,增加这些野游人员的任性成本,以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自驾游本是一件愉悦身心、联络感情的美事,但在没做好准备、未掌握基本旅游常识和野外生存技能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贸然探索“无人区”“野外求生”。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朋友的负责。公共资源不是免费午餐,别让个人的无知任性占用过多公共资源,自己的行为还是要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