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5)》开启体育产业统计正式被纳入国家统计分类体系元年,那么,四年之后经国家体育总局研制、国家统计局审核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则进一步为科学界定体育产业边界、范围提供依据,使体育产业统计、研究工作有据可依,有助于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体系,明确体育产业管理和服务对象,引导和推动体育产业工作更加规范化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在一系列体育产业政策的引领和指导下,体育产业得到了快速推动和发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新情况不断涌现,体育产业的内容和边界不断拓展。”在4月10日举办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解读会上,体育总局装备中心副主任王平开宗明义介绍本次修订原因时,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发生了变化:2017年6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发布,原有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已经无法与新行业分类相衔接,也不能适应当前体育产业统计的需要。因此以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及相关部门文件为指导,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以体现我国体育产业活动的特点为划分依据进行修订。”
体育总局装备中心体育产业发展二处处长季浩介绍,《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延续了《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5)》的主要原则、方法和框架,其中含有大类11个、中类37个、小类71个。与2015版相比,《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在修订过程中涉及多个中类和小类拆分合并,大类和中类数量不变,小类增加19个。其中新增了7个中类,即:“体育服务综合体管理”“体育广告与会展服务”“体育表演与设计服务”“体育咨询”“体育博物馆服务”“体育用相关材料制造”“体育相关用品和设备制造”。原有的7个中类不再保留,被调整为小类。上述变化主要体现在内容的调位、扩展、增加,以及由此带来的代码的变更,基本实现了体系更加完整、分类更加规范、更能反映实际的体育产业活动的分类修订目标。
据悉,《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在出台前经过了科学、严谨的论证过程。2018年初,在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指导、体育总局装备中心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多方专家的共同努力,通过十多轮座谈讨论交流,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了修订初稿。在全国体育产业统计工作会议上征求了全国31个省、区、市产业工作者、产业专家的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国家统计局就征求意见稿发文广泛征求了各省级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司的意见,修改形成专家评审稿。随后,龙8long8国际国家统计局组织专家进行多轮审核,并在国家统计局第4次常务会议上审批通过,于2019年4月1日以国家统计局局长令的方式正式公布、实施。
“新版体育产业分类中体育产业活动涉及了178个国民经济行业代码,比上版增加了37%(2015版分类涉及130个),体现了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渗透有所扩展。另外,在上述178个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中,有32个是全面反映体育特征的行业代码,比上版的13个增加了1.5倍,反映出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作用日益凸显。”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研究员张立、统计分类专家杨小刚等领导、专家出席解读会,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是立体构建体育产业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有助于促进提升体育产业治理能力,形成拉动内需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动力源。
二是突出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中的运动项目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发挥体育核心资源的社会作用和经济价值。本次体育产业统计修订稿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关类别的注释中,在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等活动以及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中,首次详细列出了陆上、水上、航空、冰雪等运动中的100多个项目。这将有利于在今后的实际调查中获得相关运动项目的统计数据结果,以此可以了解各运动项目的社会推广和产业发展现状,为进一步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制定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的产业政策和评估效果提供参考,为更好地激活体育核心运动项目资源、发挥其社会作用和经济价值创造条件。
针对目前我国大力推动开展的足球运动、冰雪运动的要求,修订稿特别在“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中类里专门分拆出了“冰雪器材装备及配件制造”小类,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和安装”中类里专门分拆出了“足球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冰雪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两个小类,以便适应和满足上述重点工作的产业政策制定和绩效评估工作要求。
三是客观反映各级各类群众体育组织发展现状,有助于夯实和壮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基础。
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群众体育活动内容,突出表现为0322小类明确说明了各级各类群众体育组织和相关机构组织的活动,具体包括有:体育总会、基层体育俱乐部、体育类社会服务机构、文体活动机构、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等。以此分类为基础的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数据,可为体育总会实体化改革、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等提供参考,为制定加强基层群众体育组织、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促进政策提供必要依据。
四是展现健身休闲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探索新成果,为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本次修订中,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大类里增加了“体育服务综合体管理”中类,修订“其他体育场地”中类为“体育公园及其他体育场地设施管理”。这是鉴于近年来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主题公园等在利好政策引导下得到较大发展、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等新情况而增加和完善的。旨在通过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场地调查等,为进一步搞好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良性运行全民健身休闲场地设施提供参考依据。
五是整合完善“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大类内容,使类别设计更加规范。
六是明确了学校体育教育活动为体育产业统计的重要内容,为研究制定青少年体育促进政策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依据。本次修订将“仅包括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专业教育”范围扩大到所有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中的体育课程教学活动和校园体育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体育产业的统计范畴,旨在通过统计调查及数据核算,反映出学校体育教育在我国青少年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七是调整完善了互联网体育服务、体育智库等体育咨询服务内容,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科技新形势。本次修订中,在“互联网体育服务”中类里增加了体育健身和赛事服务平台、体育物联网、体育网络视听、体育网络直播、体育大数据处理等内容,提升并设立了“体育咨询”中类,将体育博物馆服务从原“体育会展服务”中类里调整到“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大类里形成新的中类。上述设计涵盖了“互联网+”在体育领域中的多种应用新内容,适应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咨询、设施监管等体育实践新要求,反映了“互联网+健身休闲”、“互联网+赛事”等业态的新变化,进一步拓展了体育产业中体育服务业的统计范畴,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体育产业结构优化。
八是反映“体育+”和“+体育”的融合发展新进展,推动和创新体育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体育+”和“+体育”主要体现在体育与旅游、健康、金融、科技、互联网、传媒等多个产业的融合发展。在本次修订中相关类别的部分内容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调整完善。如在“体育旅游服务”中类里增加了体育特色小镇、体育产业园区、水上运动码头等推进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体育产业集聚区、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等新举措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了解“打造区域特色、完善空间布局、推动重点区域体育旅游发展”的进展情况。
更改中类“体育健康服务”名称为“体育健康与运动康复服务”,增加了运动减控体重、运动养生保健服务内容,增加了专科医院、中医院、民族医院和疗养院提供的运动创伤治疗、运动康复等服务和运动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内容,有助于调查了解“康体结合”“体医结合”进展,为运动健康服务提供统计数据支持。
九是展现科技助力发展体育产业新成果,引导科技创新在体育产品研发、设计、制造等方面的驱动作用。
在“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大类里增设了包含“体育用新材料制造”小类的“体育用相关材料制造”中类,在“体育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中类里增加了“体育装备新材料研发”内容,在“体育相关产品和设备制造”中类里增加了 “体育场馆用设备制造”小类和“体育智能与可穿戴装备制造”小类,同时提升“运动饮料与运动营养品生产”“运动康复训练和恢复按摩器材制造”等内容为小类,旨在通过了解各种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在体育竞赛、全民健身中的研发、应用状况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研究和制定科技助力体育发展政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持。
十一是充分考虑新旧版本体育产业分类的有序过渡,保证了产业宏观数据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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