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10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临沂中医院、银座健身等上榜
栏目:减脂塑形 发布时间:2024-09-07 09:21:28

  齐鲁网5月10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今天发布2018年下半年以来查处的10起典型违法案件,菏泽郓城县格朗特眼镜店利用小学生奖状发布违法广告案、临沂市中医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银座健身俱乐部”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违法广告案、山东乐交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金融广告案等上榜。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作为,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及含有不良影响的虚假违法广告,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努力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当事人将印有“眼科”广告内容的奖状送给了郓城县某一家小学在校园内使用发放。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在小学校园内发布商业广告的违法行为。2019年2月,郓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20.06万元,并依法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当事人在其影像楼南侧广告牌上发布含有“鲁南地区唯一顶级美国磁共振入住……成像的长期稳定性提高200%……误差低于0.03%,实现最稳定最真实的脑功能成像……”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不仅使用了“最高级”“最佳”用语,而且使用的数据未标明出处,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2018年7月,临沂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含有“童星实验学校是我市建校最早、规模最大、声誉最好、实力最强的大型民办教育集团……民办教育第一品牌”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用语的违法行为。2018年10月,临沂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根据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教体局发来《关于查处银座健身俱乐部侵害名誉权的函》的案件线索,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山东银座健身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金石广场店的广告宣传单上含有“……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联合中健银座健身俱乐部……”等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2018年7月,原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10万元。

  当事人在网站上自行设计并发布含有“公司现有员工80多人……各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50余人……”的广告,经查,实际上该公司只有员工10余人,内容是当事人为了宣传效果而杜撰的。当事人的上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2018年8月,庆云县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5万元。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采取播放视频、PPT幻灯片的方式,宣传或暗示其经营的“养生全息通络仪”等产品对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肿瘤等疾病具有治疗或预防作用。经查,当事人所售商品为普通电子产品或普通食品,均未取得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批号。当事人的上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2018年12月,兰陵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4万元。

  当事人从事美容美体经营,其经营场所的广告宣传册含有“御润颜……青海高原红绿色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亿嘉琏集团-经典产品项目介绍……《蔻兰臻类人胶原蛋白》国家发明专利号……”等内容。经查,上述广告内容与事实并不相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美容广告的行为。2018年8月,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3.5万元。

  当事人在荣成市街头组织人员发放“综合蔬果发酵液”广告宣传单,该产品属于普通饮料,但宣传单龙8long8页上印有“排毒清肠,润颜嫩肤,净化血液,专治胃肠不适、脾胃不和、排便不畅、痤疮、青春痘等”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违法行为。2018年7月,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3万元。

  当事人在其阿里巴巴网店的广告宣传含有“集团旗下拥有……5大系列品牌和11家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280亩,在职员工3700余人……复合益生菌粉产品……调理肠道不适、增强肠道抵抗、改善便秘腹泻、增强免疫力”等内容。经查,其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复合益生菌粉”是普通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批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作用的违法行为。2018年11月,莱西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27万元。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当事人印制的广告宣传单页上含有“过去5年……年收益在30%-60%……从未发生过本金亏损……”等内容,上述广告中存在“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内容,并且未标明“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投资回报预期服务广告的行为。2018年7月,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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