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栏目:产品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7 04:22:27

  日,体育总局群体司、经济司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在吉林省长春市组织召开了“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培训会议。会议就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做出了部署,具有重要意义。会上,群体司司长刘国永、经济司副司长陈恩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巡视员郝福庆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对《规划》实施工作有关安排进行了说明,提出了要求。现将三位司领导的讲话以简报形式印发各地,供学习。

  各位代表、各位朋友: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体育总局群体司,对各位代表和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各级发展改革委的领导和同志们长期以来对群众体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吉林省体育局、长春市体育局、榆树市等有关方面,以及参与筹备此次会议的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会议非常重要,总局高度重视。举办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对《“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安排。这既是一次培训会,也是实施《规划》的推进会,是继2006

  年体育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在山西联合召开“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工作会以来,两部委联合召开的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又一次专题会议,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刚才,高占志局长简要介绍了吉林体育事业特别是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情况。近年来,吉林各级政府及其体育部门认真落实《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在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方面加大投入,各地(市)、县(区)全民健身中心、县级公共体育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有特点、有亮点,涌现出了舒兰、敦化、榆树等许多典型,这也是我们把此次会议放在吉林的主要原因。郝福庆司长在讲话中从发展公共体育服务的角度,阐述了实施《规划》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把握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狠抓落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强化监督、改进管理,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任务抓紧抓实。陈恩堂副司长在讲话中就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项目预算编制和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交付、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落实。下面,结合本次会议主题,我讲几点意见。

  年7月,国家发改委、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这是“十二五”期间,“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程”纳入国务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之后,涉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又一项国家层面的新规划,也是

  2006年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颁布实施《“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以来,我国历史上第二个关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规划》的出台,对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国体育场地设施体系、科学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现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确定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和目标与《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完全一致,前者是对后两者的细化、深化和具体化。《规划》在推进部门间协作、拓宽投资渠道、提升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水平等方面突出了机制创新,具有开创新和示范意义。

  (一)《规划》实施工作是推动各级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体现其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十八大提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今年5月13

  ,再次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能否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是衡量各级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履行政府职能强弱与好坏的重要尺度。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时代背景,要求各地体育行政部门把工作重心转向公共体育服务领域,更好地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在体育部门承担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中,为群众提供什么样的体育场地设施至关重要。正是由于体育场地设施在体育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第10章“公共文化体育”的“保障工程”中,将“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程”纳入进来,明确提出:重点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面向群众、贴近基层的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和灯光球场,充分利用城市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适宜的自然区域建设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改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实施《“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推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一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公共体育服务,将展现各级政府及其体育行政部门在实现职能转变方面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二)《规划》实施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在推动实现“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目标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十八大提出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即“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规划》的实施将为这些目标的实现增添新能量。一批县级公共体育场、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建设,将成为各地新的经济增长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户外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对室外健身器材的巨大需求,将推动室外健身器材生产行业取得新发展;一批新的健身场地设施的出现,必然吸引更多群众前去进行健身锻炼,拉动体育消费。这些场地设施的建设,将成为政府改善民生的新抓手,为政府赢得民心,提升群众对政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这些新建成的体育场地设施,将为广大群众开展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提供新阵地,强健其体魄,愉悦其身心,陶冶其情操,丰富其生活,帮助其打发闲暇,有助于低级、愚昧、腐朽、落后等有害的生活方式,塑造和引领当地的先进文化走向繁荣。新建成的体育场地设施,将为广大群众、邻里之间进行交流沟通构建新平台,社区居民在此平台上加强了解、增进互信,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三)《规划》实施工作是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

  在建设体育强国的进程中,我国体育事业存在一系列“短板”问题,其中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应该肯定,建国以来尤其是1997年“全民健身工程”实施以来,我国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以“全民健身工程”为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体系架构已初步形成:既有室内体育场地设施集中的全民健身中心,也有室外体育场地设施集中的体育公园、健身广场;既有建在农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灯光篮球场,也有建在城市社区的多功能综合运动场;有传统的体育场地设施,也有将健身、休闲、拓展培训结合在一起的新兴体育场地设施。与之同时,从整体上看,我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仍存在定位不准确、结构不平衡、项目设置不合理、利用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全民健身计划(2011

  120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50%以上的市(地)、县(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紧扣《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是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重要举措。据测算,“十一五”末,全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人均面积为12平方米,要完成《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提出的人均15平方米的目标,就必须把《规划》落到实处。二、体育总局落实《规划》的工作原则(一)统筹兼顾,分年实施一是统筹原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和《规划》建设任务的关系。把体育总局原先开展的“雪炭工程”实施工作纳入《规划》提出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把全民健身路径、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广场等模式整合为户外健身场地设施。

  二是统筹《规划》各类建设项目间的关系。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建设规模、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及其所需资金量,确定这些项目的建设标准,匡算中央每年对各类项目的资金投入额度和具体资助方式、资助范围,保证各类项目同步推进。

  三是统筹《规划》总体建设任务与年度建设任务的关系。对《规划》确定的总体建设目标与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匡算每年完成《规划》任务的项目建设数量及需投入的资金额度,保证《规划》提出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户外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任务与目标落实到位。

  四是统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将地方政府作为《规划》建设任务的资金投入主体,要求其强化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根据各省(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实际,用中央资金对各省(区、市)《规划》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一是明确体育部门与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分工合作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规划》工作推进机制。目前,经双方充分沟通与协调,国家发改委和体育总局已建立起了相互协作、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县级公共体育场和市辖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体育总局主要负责市辖区以外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户外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根据这一工作机制,体育总局群体司、经济司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共同遴选和研究,统筹安排对各省(区、市)的资助项目和资助资金。

  二是明确体育总局与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形成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合力推进《规划》的工作格局。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按照总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落实《规划》任务工作方案,争取本级政府投入足够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性资金,对建设项目给予资金配套。总局用本级彩票公益金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户外健身场地的建设进行引导和资助。

  一是针对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之间、东部不同省份之间、中部不同省份之间、西部不同省份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差异,制定实施针对不同地区的支持措施,即:一手抓“扶贫扶弱”,通过支持中西部落后地区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体育场地设施,促进落后地区增建场地设施,在扩大场地设施增量上下功夫,改善群众健身环境;一手抓“创先创优”,对先进地区示范性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广场等场地设施进行命名、授予荣誉,对先进地区在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方面的探索和实践给予鼓励和支持,推动先进地区体育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方面先行先试、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是针对《规划》各类建设项目的特点,加强对不同项目建设与管理的分类指导。为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指导,本次会议上,我们将《关于落实〈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作为参阅文件之一发给各位代表。在该《通知》的

  个附件中,我们针龙8游戏唯一官方网站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户外健身场地设施的不同特点,在建设管理方面提出了不同要求,这些项目各有各的建设标准。本次会议所安排的4

  个专题讲座分别涉及到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登山健身步道、室外健身器材方面。此外,在分类指导方面,鉴于目前对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档次较高的户外健身休闲场地设施有消费需求的群众越来越多,而各级政府主要关注于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程,在建设与休闲、旅游、度假相结合,需巨额资金投入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方面没有更多力量,体育总局将把户外健身休闲场地作为当前调动社会力量建设多元化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新切入点。

  (四)建管并重,奖优罚劣一是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要求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要求建设,保证建设质量。体育总局将会同国家发改委每年对各地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进度、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场地设施质量、场地设施管理运营情况等。计划在20132015

  3年内对50%以上的省份进行抽查。同时,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室外健身器材质量问题,体育总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包括:借鉴地方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的经验做法,制定《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引导、支持地方按照新国标要求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推动室外健身器材和“全民健身路径”提档升级。二是加强对体育场地设施管理运营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利用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规划》建设项目体现公益性。为提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管理运营水平,体育总局群体司连续几年组织举办了健身中心管理运营培训班,效果良好。今后,我们将在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的基础上,完善培训方式、方法,将管理运营培训范围扩大到县级公共体育场、户外健身场地设施,以此推动《规划》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同时,为增强对各地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进行指导的专业性,群体司将组织成立由相关体育院校专家、有关机构技术人员组成的体育场地设施专家咨询团队,为项目的建设管理与检查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奖优罚劣。原则上,总局对地方《规划》内项目的支持数量和资金,将根据《通知》中的组织实施方案确定,但具体到对各省(区、市)建设项目的资助数量和资助金额,则要根据每年各省(区、市)《规划》项目完成情况、资金配套情况确定。如,虽然实施方案中对有关省份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资助数量的基本匡算办法是:有关省份县(区、市)总数的50%减去已享受“雪炭工程”项目支持的县(区、市)数量,但总局将对那些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按时完工率高、资金配套多的省份多予支持。对于示范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健身广场、登山步道(城市健身步道)、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体育健身休闲基地)的支持,将根据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给予支持,示范性项目多的省份多安排,示范性项目少的省份少安排。对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滞后、项目建设不符合《规划》要求、项目按时完工率低、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的省份,将酌减中央对其资助项目数量和资助资金额度。

  第一,体育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向各省(区、市)下达年度中央资金补助项目数量控制指标;第二,各地体育局、发改委根据下达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数量控制指标,选择符合要求和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体育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第三,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对各地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规划》项目储备库;第四,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结合各省(区、市)上报的20132015

  年《规划》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从《规划》项目储备库同遴选、逐年安排援建项目。

  三、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工作实事求是地讲,当前的《规划》实施工作面临不少挑战:一是时间紧,任务重。与《“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相比,《规划》提出的建设内容更广、更复杂。二是在推进《规划》建设任务、进行检查评估等方面无现成经验可循。三是在开展项目建设的同时,如何做好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和管理运营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效益,也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当然,当前落实《规划》也至少存在以下有利条件:一是《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

  年)》为《规划》实施工作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二是近年来各级政府日益注重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落实“三纳入”甚至“多纳入”,对健身场地设施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三是近年来各地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方面摸索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可供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对当前《规划》实施工作面临的客观形势,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有清醒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并利用好一切有利条件,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工作。(一)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和精神,各位代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回去后向领导班子做全面、准确的书面汇报,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由发改、财政、体育等部门组成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申请中央资金项目编报、项目遴选推荐、中央转移资金支付申请等有关工作,各地体育局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保证各工作环节衔接顺畅、运转有效。

  各地体育局要结合《通知》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户外健身场地设施的组织实施方案、本省(区、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本省(区、市)

  年的《规划》落实方案。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对本省(区、市)的《规划》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确定本省(区、市)每年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数量、可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额度,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各地制定上报的《规划》落实方案,将成为体育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安排对地方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标准,加大投入,做好中央资金补助建设项目编报工作并落实配套资金对于申请中央资金资助的建设项目,各省(区、市)体育局要严格按照《规划》和《通知》中提出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建设摸底、项目论证等基础性工作,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体育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建设资金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争取当地政府将《规划》项目建设纳入惠民工程、实事工程,确保地方配套资金投入足额、按时到位,不留资金缺口。项目建成后,各地应对体育场地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必要经费补助,确保其正常运行、服务群众。地方各级体育部门留存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优先保障《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未按要求匹配资金和项目的省份,体育总局将酌减其中央资金补助项目数量。

  中央资金补助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由各地体育行政部门和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管。

  项目建设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专款专用,明确项目产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要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科学、规范、系统地做好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保证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要建立完善建设项目档案数据库。对中央资金补助建设的项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有关图文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项目名称;项目完工时间;资金投入情况;体育场地面积等。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室外健身器材的监督管理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与之同时,随着场地设施数量增多、建设任务加重,各地体育设施尤其是室外健身器材的管理问题也突现出来。一些地方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不规范,室外健身器材的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损害了群众的健身权益。强化对体育健身设施尤其是室外健身器材的规范管理,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是目前各级体育部门需要严肃对待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体育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室外健身器材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的重点是去年以来各地配建的新国标器材,检查结果将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布。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也要从以下四方面做好室外健身器材的监管工作:一是在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中,严格执行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和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采购符合新国标、质量过硬、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把好器材入口关;二是加强对室外健身器材安装及企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的监管,保证器材安装质量,器材维修及时;三是做好问题器材、使用寿命过期器材的排查更新工作,用新国标器材替换旧器材,排除器材安全隐患;四是因地制宜,建立完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证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起来用心、用起来放心。

  如何提高《规划》建设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的利用率、管理运营水平,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是一个重要课题,需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深入研究、完善对策。对于中央资金补助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体育总局鼓励其在不改变场地设施体育性质、确保公益性的前提下,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通过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进行管理运营,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在体育场地设施管理运营方面大胆探索和实践,在保证体育场地设施公益性的前提下,将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体育场地设施管理运营中,通过与企业签订公益性条款等方式,对项目的产权性质、设施用途、收费标准、投资收益使用等内容进行规范。要把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完善群众体育组织、加强对群众健身的科学指导等工作有机地统一起来,将新建体育场地设施打造成群众体育组织的活动阵地、对群众进行科学健身指导的阵地、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阵地。

  同志们、朋友们,让我们齐心协力,努力奋斗,为《规划》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和我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今天,我们召开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培训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及《“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部署,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能力。刚才,高局长已经向大家介绍了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行的经验,我听了很受启发。一会儿,总局的刘国永司长和陈恩堂副司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

  下面,我谨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对实施《“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一些工作设想和思考:

  体育是人民的事业,公共体育服务与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一样,都是广大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发展需求,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过去,社会反映最强烈的是“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各级政府在民生保障方面关注的也是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和教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上学、就医等领域的需求压力得到初步缓解,而“健身难”、“场地少”、“场地远”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薄弱环节之一。

  不久前,习在天津考察时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今天,加快发展公共体育服务,就是我们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又一个新起点。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服务需求,以实施《“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为契机,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全民健身体系,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形成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我们一直有一个紧迫的共识,就是我国虽然是人力资源大国,但还不是人力资源强国。之所以这样讲,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还不高,人力资本投资对国家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比较低,另一方面,也是出自对国民身体素质的担忧。目前,全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仅为

  %,较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特别是青少年体质不断下降,视力不良、超重肥胖等问题日益突出。

  我们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世界范围内国与国的竞争,核心也是人的竞争。人民健康素质不高,必将直接影响到我国人力资源禀赋的积累和作用发挥,影响到长期竞争优势的形成。而提高国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要以全民族身体素质改善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公共体育服务、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就是对我国人力资本建设的基础性投资,是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优先任务。大家作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者和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者,肩负着实现和巩固我国长期竞争优势基础性工作的重任,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完成好《规划》实施的重要任务。第三,加快发展公共体育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通过广大运动健儿的奋力拼搏和各级体育工作者的辛勤耕耘,我国运动员在国内外赛场上取得了优异成绩,也培育和弘扬了为国争光的爱国精神、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等内容丰富的中国体育精神,并形成了“奥运精神”、“女排精神”等代表性的文化符号。这些都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但是,仅仅在竞技体育的赛场上弘扬体育精神是远远不够的。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普及体育健身知识,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一是要弘扬体育精神中平等参与、积极向上的特质,引导群众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努力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二是要弘扬体育精神中超越自我、勇往直前的特质,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激发全民族创造活力,使人民群众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三是要弘扬体育精神中尊重规则、崇尚秩序的特质,引导群众在体育锻炼中追求诚信、增强信任,并形成团队协作、分工配合的意识。我们实施《“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要搭建的不仅是全民健身活动的设施平台,更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和交流平台。

  第四,加快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也是拉动国内消费、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突破口

  发展公共体育服务是体育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既拉动消费,又增加投资,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从国际经验看,从公共体育服务延伸形成的体育消费市场规模巨大。以美国为例,其

  3%,是汽车产业的2倍、影视产业的7倍。单就大家都很关心的足球一个项目讲,足球产业规模堪称世界第17大经济体,年生产总值达到5000亿美元以上,超过瑞士、比利时等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在南非世界杯上,国际足联派发给球队的奖金就足以颁发150多个诺贝尔奖!而支撑庞大体育产业市场的是世界各国巨大的体育人口,也是各国在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以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的巨大投入。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6100美元,人民群众对体育服务的消费需求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与体育健身相关的内需潜力会持续加快释放。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及相关服务的投入,既是公共政策,也是消费政策,应放到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抓紧抓好。二、结合实际,把握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做到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体育运动项目众多、场地设施各异,群众健身锻炼的选择也多种多样。一些项目,如我们经常参加的田径、三大球等运动,既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也是有广泛共识的基础性项目,属于公共体育服务优先保障的内容;其他一些项目,如网球、游泳等,在很多国家已经是广泛普及的运动项目,但在我国受场地条件等限制,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范围。面对这一发展实际,要求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在财力有限的前提下,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用好宝贵的政府投资,着力解决好社会需求最迫切、活动开展最广泛、公益性最强、群众参与最多的项目设施建设。据此,《“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确定了县级体育场、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以简易篮球场为主要内容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群众性户外健身场地等四类建设内容,作为“十二五”时期中央投资补助的主要支持方向,也是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体现了基础性、综合性、普惠性等特点。需要强调的是,“十二五”时期中央确定的建设任务十分明确,各地应该根据中央的规划引导,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首先填补公共体育设施的布局空白点,解决好基础项目设施短缺问题,保障群众能够享有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切实把《规划》建设任务落实好,确保实现“条件适宜的地区县县都有公共体育场”、“

  以上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规划》目标,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这件好事办好。

  1172万亿元。从总量来看相当可观,但是同时我国人口总规模也达到1354亿,人均GDP仅相当于6100美元,按世行标准,属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距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还有一段路要走。总体而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不高,建设资金需求缺口较大,每一分钱都务必要用在刀刃上。而体育设施因为执行的标准不同,在建设投资上的差距非常大。以体育场为例,国家体育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鸟巢”,由于要执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关于承办奥运会开幕式及相关比赛的标准要求,加之希望能够成为具有地标性的体育建筑和奥运遗产,即使在反复调整结构设计、压缩建设投资的背景下,初设批复总投资也达到了314亿元,且其中相当部分投资实际是用于建设马鞍形“鸟巢”钢架结构和主要供赛会使用的各类附属用房,并不是用来实现大众参与的体育健身服务功能。而按照《规划》所附《“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手册》确定的建设标准,《规划》建设一个由标准足球场、环形跑道和单侧简易看台构成的群众性体育场,总投资可以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我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说“鸟巢”建设存在巨大浪费,而县级体育场就要压缩投资,其实在“鸟巢”建设过程中,也始终贯彻了中央“勤俭办奥运”的精神,两个项目的区别就在于“标准”上。一个体育场按照承接国际赛事标准建设,另一方按照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标准建设,造价必然有巨大差别。因此,各地在编制规划、组织项目、申报投资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的主要功能和本地财政承受能力,既做到量力而行,又做到尽力而为。特别是对绝大多数县(市、区)而言,公共体育设施的主要用途就是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若按照承接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标准进行建设,把有限投资用于搞封闭看台、搞标志性外观,既没有必要,更是巨大的浪费。各地一定要力戒搞贪大求洋、奢华浪费、华而不实的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努力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从近几年项目申报的情况看,有的县级体育场投资规模达到五六千万、甚至上亿元。对类似的项目,中央投资以后就可以少补甚至不补了,否则中央实际补助所占比重连总投资的10%都达不到,失去了补助的意义。而对这类项目,地方建设资金压力都很大,有的甚至因为资金落实困难迟迟不能完工。希望大家回去后将我们的要求向基层的同志讲清楚,避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三是要做到地方为主、责任到位

  根据事权划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中央可以给予适当补助。现在,国家颁布实施规划,并安排投资支持建设,已经履行了中央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也必须承担起建设、运营和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高质量地做好前期工作,认真履行审批和监管责任,切实落实配套资金,保证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按规定向社会开放。对此,《规划》已经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支出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努力增加供给,不断改善群众性体育健身设施条件,确保建设项目不产生资金缺口”,同时强调“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公共体育设施运行所需经费”。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两点:一是切实保障公共体育设施健康运行。我们鼓励各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解决设施运行问题,下面我还要着重讲这方面的内容。但同时,地方政府在运行保障中应承担的责任也不能推卸,绝不能完全推向市场或者撒手不管。大型体育设施运行管理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特别是面向群众体育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在坚持公益性质前提下,运行维护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要根据设施实际利用情况,对公共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适当经费补助,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公益性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切实保障向社会开放。目前,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时间不足、开放场地不够的问题十分普遍,越是建设标准高的公共体育设施,越倾向于只供举行活动或者供小范围、小群体使用,向群众开放的时间越少。这种情况,既有运行维护成本高、保障措施不到位的原因,也有观念上的问题。大家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关标准,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范围和时间的最低要求,并帮助解决开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和体育总局将重点督查地方配套资金和运行保障机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检查设施开放的实际情况,相关检查结果都将作为安排中央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

  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由体育总局、我委和财政部共同报请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也强调要“积极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但实事求是地讲,目前中央投资直接投入民间资本建设的体育设施项目在制度层面还有些不衔接,我们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政策。

  基于这些情况,《“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重点任务,更多地放在设施运行领域,明确提出“对新建县级体育场、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鼓励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通过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管理运营”。这种方式,有利于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方式,培育和吸引民间力量参与服务供给。

  在这里,我补充强调一点,目前我委和财政部、民政部正在共同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已经报请国务院审定。根据已经达成的共识,今后在包括公共体育服务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积极改进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和财政投入方式,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我们要积极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思路,认真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各类体育设施和人才资源,为我所用、为社会所用,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方便可及的公共体育服务。三、密切配合,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任务抓紧抓实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会议结束后,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的同志要及时将会议精神认真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推动将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同时,与有关部门一道加快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推动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发展公共体育服务、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是发展改革和体育部门共同的事业。因此,《规划》实施由各级发展改革和体育部门共同负责,分级管理,并以地方为主。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体育部门,在项目审核等前期工作方面负起主要责任。同时,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的建设方案编制、资金安排和计划下达等工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一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和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对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主动帮助协调解决。体育部门作为行业主管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合理提出体育设施建设需求,把好规划建设设施的功能、质量和效益关,把各类设施建设好、管理好、运行好。

  “十一五”以来,通过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发展改革与体育部门已经有了非常成功的合作,相信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十二五”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和配合体育部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这里,我主要提一些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依法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所有编报项目都必须完成用地、可研审批等建设管理程序。关于环评、节能等环节,可根据地方实际和管理要求,简化手续。二是要认真督促落实配套投资,配套投资不能落实到位的一律不得申请中央补助投资。三是要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四是要确保每一个项目都能够建立较为稳定的运行保障机制,在项目储备阶段,就要把项目的运行保障机制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做到与建设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审核、同步检查。(四)强化监督、改进管理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和体育部门一道,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做到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到位,计划和资金监管到位,进度和质量监管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国家投资安全和效益。对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要严格执行进展情况季度报告制度,按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体育总局也将加强督察,不定期地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此外,会前总局群体司、经济司和我司已经共同印发了《关于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部署了全民健身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户外健身场地等

  类主要使用彩票公益金建设设施的储备项目编报工作。会后,我们还要印发关于公共体育场项目储备的通知,请大家回去后认真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工作。需要强调的是,今后我司在安排中央投资时,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投资安排奖惩机制,对投资计划执行进度缓慢、曝露出问题的地区,将减少年度投资安排;对执行进度快、工作好的地区,适当予以奖励。

  同志们,针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2011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召开了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

  2015年)》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顺利实施,确保规划建设目标和任务全面落实,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促进中国体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大家上午好!为了贯彻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国家发改委和体育总局联合组织召开了这次“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培训会。会议召开之际,首先我代表体育总局经济司,代表刘扶民司长,对在百忙当中参加培训会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承办会议的吉林省体育局、长春市体育局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完善公共服务,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体育设施不足之间矛盾,意义重大,时间紧迫。

  刚才,吉林省体育局高占志副局长介绍了吉林省近几年在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国家发展改革委郝福庆同志对如何认识和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做了重要讲话和指示。下面,我就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筹措,加强项目经费和建设监督管理讲五点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是落实《“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责任主体,体育总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建设进行补助。各级体育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把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公益性项目上,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地方配套投入足额、按时到位、不留经费缺口。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积极性,不断增加公共体育设施数量,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与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在经费、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推动公共体育建设工作。项目建成后,要对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

  要充分认识做好预算编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首要环节,对项目资金管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体育部门编制和申请项目预算要统筹考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均衡、协调发展,加强领导和审核把关。要精心组织,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申报项目预算要进行充分的论证,编报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并达到相关要求。要以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为基础,编制准确、真实、完整的项目投资预算。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预算做细、做实、做准,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计划性,确保预算能够充分反映工作实际情况,适应项目建设进度需要,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

  申报项目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和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如实编制。项目预算工作要一步到位,要保证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要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项目预算一经批准确定,除无法预见的临时性或特殊事项外,一般不得调整。要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支付资金,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预算执行是贯彻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要抛弃重要钱、轻花钱,重分配、轻管理的固有习惯,切实把加快“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的预算执行作为一项影响规划落实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在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的前提下,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

  “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项目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决算和交付固定资产。项目的竣工决算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反映建设成果的总结性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全面审核。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尽快完成竣工决算,进行固定资产交付工作。竣工决算编制要准确、完整,符合审计要求。同时要尽快将工程建设档案材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按照规定送交有关部门存档。

  工程建设领域是高危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每一个环节,保证工程建设阳光、优质和廉洁。

  建设过程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定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督,认真监督每一个环节,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每一个环节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质量。

  工程审计是评价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的重要手段。要重视审计在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认真理解把握审计政策法规,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的审计力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审计制度,加强对建设程序和经费管理的审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内容要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决算、财务决算等的检查、控制和评价。要及时出具审计报告,达到控制造价和改进管理的目的。对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单位要进行认真研究落实,及时反馈整改。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为了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行活动需求、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勤奋敬业、顽强拼搏、团结一致,为我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本文由:龙八国际健康管理提供